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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 关于签署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华体汇平台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12-21 08:50:41

  (原标题:关于签署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于2024年11月12日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重庆联交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其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彩印”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及24000万元债权。挂牌转让底价为51,459.82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27,459.82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4,000万元。 2、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控发展”)为贯彻落实绿色高水平发展的战略要求,在继续做强做优环保公用事业的同时,积极关注和发掘新业务领域发展机会,打造第二成长曲线。根据前期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情况,与广东恒则顺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恒则顺一号”)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项目摘牌。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摘牌事项。 3、重庆联交所信息公开披露期间,只有公司及恒则顺一号组成的联合体一家合乎条件,联合体按照重庆联交所要求支付了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51,459.82万元。现公司与冠豪高新正式签署《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协议》(简称“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能面临跨界经营风险、政策风险、整合经营风险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交易概述 近年来,顺控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坚定实施对外开拓战略,坚持以环保公用事业为主、兼顾探索战略新业务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向,通过投资并购实现了“走向全国”“水务供排一体化”等关键里程碑,各版块业务实现了全面业绩突破。随着环保公用事业领域出现应收账款账期延长,行业整体增长缓慢等问题,多家上市环保企业寻求转型升级,顺控发展亦积极关注可实现业务转型创新、打造第二成长曲线的机会。公司结合对华新彩印进行的行业分析及尽职调查情况,认为华新彩印经营情况良好、技术实力雄厚,符合公司战略新业务投资方向。

  二、本次交易各相关方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R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飞 企业住所: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注册资本: 184,822.7178万元人民币

  (二)华新彩印基本情况 华新彩印成立于1964年,前身是佛山市彩色印刷厂,位于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123亩,是中国纸业控股的国有包装印刷企业。拥有折叠纸盒、标签、精品盒、彩箱等系列产品,主要涵盖了调味品包装、食品包装、医药包装、日化品包装、烟酒类包装等五大行业的包装,是国内“一体化”包装印刷服务的知名服务商,拥有海天味业、好丽友、箭牌、国药、广药、维达等1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客户资源。

  (三)恒则顺一号基本情况 1、广东恒则顺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恒则顺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E5DMR34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榜社区凤山西路13号四楼之三(住所申报,仅作办公用途) 出资额: 5350万元人民币

  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转让方(甲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 乙方一: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广东恒则顺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标的 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即甲方认缴的标的公司出资额9,689.5605万元,实缴出资为9,689.5605万元;乙方知晓甲方的实缴出资情况,同意按现状受让标的股权。 2、甲方享有的标的公司标的债权:截至2024年8月31日,甲方对华新彩印的应收股利总计24,000万元。 3、乙方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人民币24,000万元债权,乙方1作为受让联合体代表支付全部转让对价;乙方1及乙方2之间的债权债务或转让对价分配与甲方无关。 4、乙方1受让标的公司90.30%股权及人民币21,672.00万元债权,乙方2受让标的公司9.70%股权及人民币2,328.00万元债权。乙方1及乙方2确认,乙方1与乙方2之间关于前述股权及债权比例或金额的分配系乙方各方自主确定的,任何与此有关的争议、纠纷或赔偿均与甲方无关。

  (三)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1、在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的结果基础上,转让方及受让方一致同意,甲方同意以51,459.82万元(大写:伍亿壹仟肆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的转让对价将所持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及甲方对标的公司的24,000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 2、转让方及受让方一致同意,由重庆联交所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转让对价采取一次付清的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为: ①乙方在重庆联交所已经缴纳的保证金15,437.94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将剩余价款36,021.88万元(大写:叁亿陆仟零贰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及服务费缴入重庆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②甲、乙双方同意重庆联交所收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无需甲乙双方再另行出具函件,由重庆联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金额51,459.82万元(大写:伍亿壹仟肆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甲方股权及债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 1、自交割日(指乙方通过重庆联交所支付完毕的全部交易价款且甲方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乙方持股100%。甲方不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亦不承担任何股东责任。 2、自交割日起,甲方对标的公司24,000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债权转移至乙方,标的公司对甲方的24,000万元(大写:贰亿肆仟万元整)债务消灭。

  (五)产权交割事项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派员3人成立一个临时领导小组,临时领导小组职责为行使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依照本协议完成标的公司的管理交接工作。 2、双方认可并同意,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标的债权由甲方转由乙方享有。标的公司股东权益归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控制权归乙方所有,人、财、物由乙方管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标的公司的资产随标的股权同时移交乙方控制,不另计价。 3、甲方应当于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占有标的股权的国有产权注销登记申请手续,并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手续。乙方应自行完成占用标的股权的国有产权占有登记相关手续,如需要的,甲方予以配合。 4、甲方应当于交割日积极协助并配合乙方开展标的公司的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标的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银行印鉴、财务账簿、档案资料(下称“公司证照及其他资料”)交由乙方临时领导小组或其指定人员,协助乙方临时领导小组顺利接管标的公司的业务。乙方应当派出足够的交接人员,以便及时完成交接。甲方按交割日时公司证照及其他资料现状交接给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接收。 5、甲方积极协助并配合交接工作,协助乙方顺利接管标的公司的业务,甲方及甲方委派到标的公司的代表仅协助办理交接工作,且最晚退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若前述时间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接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的,甲方需继续积极配合。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及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须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相关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其他方的方式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于送达接收方时立即生效: (1)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合理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事件持续6个月并预计无法消除,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3)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可能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成就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2、如果任何一方不积极配合办理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等股权登记手续的,其他方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催告,若其在接到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不配合的,每延迟一日,其他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除上述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责任; (3)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发生的实际损失和守约方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此进行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4)法律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4、若非转让方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甲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2)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3)其他违反本次转让挂牌公告的情况。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7、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8、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导致守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用和律师费用一概由违约方承担。

  四、项目收购意义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是,收购华新彩印契合国家政策鼓励发展趋势。中央、国务院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提出,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华新彩印作为国内包装印刷行业的头部企业,长期以来致力于推广绿色包装材料的应用,主导编制了《水性油墨塑料薄膜凹印技术方面的要求》并且是《印刷企业碳中和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二是,华新彩印为央企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优质标的,单体规模在珠三角领先,拥有扎实稳定的品牌、客户和人才技术资源。顺控发展将通过并购华新彩印进入包装印刷行业,依托其成熟的业务模式、稳健的经营现金流等优势,优化营收结构和现金流管理,融合华新彩印绿色技术优势及顺控发展环保经验深入推动绿色包装行业与发展,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三是,公司可基于华新彩印平台大力开展优质业务整合、开拓高端产品业务,全方面提升经营效益空间。项目公司所处包装印刷赛道当前集中度较低、规上企业及百强企业市场占有率占比低,行业存在大量投资并购机会,产业环境也正在步入竞争整合阶段。顺控发展可通过收购华新彩印,借助其核心技术、品牌及客户粘性,结合国资平台的资金及双方资源优势吸收整合行业内其他优质标的,进入烟标、酒标、保健品包装等高毛利、高的附加价值及绿色包装印刷领域,进一步做大做强业务规模、提升经营效益。 四是,收购后双方业务具备一定协同效应。顺控发展深耕环保产业多年,在企业管理、数字化运营、渠道拓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与此同时华新彩印在包装印刷行业内也具备相应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等。在包装印刷行业整体趋于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趋势背景下,未来双方可在构建纸包装制造—印刷—回收一体化产业链方面、促进落实新型绿色材料应用方面(水性油墨等)、加强企业内部高效运营管理方面和推进数字化改造等多方面携手合作,实现双方业务、资源的整合,做大做强公司业务规模,并助力行业实现绿色节能减排的最终目标。

  五、风险分析 (一)本次交易需按照标的企业现在的状况进行摘牌,交易对手方不设业绩补偿。 (二)跨界经营风险 华新彩印主营业务为标签、包装盒、包装箱等包装产品的印刷服务,与顺控发展主营业务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跨界经营的潜在风险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经营层对项目公司业务及基本情况较为熟悉,部分管理层亦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从业背景。基于华新彩印自身良好的品牌、技术、经营基础,顺控发展可发挥资金及上市平台优势,融合双方的优秀管理经验,在新业务开拓、区域业务并购整合、数字化生产等方面做赋能,可将跨界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三)包装行业面临的政策风险 目前项目公司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若未来国家出台更严格的政策对产品包装进行限制或规范,将可能使包装材料的需求数量和价格降低,从而对包括项目公司在内的众多包装行业内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应对政策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多元化、优质化经营和市场布局进行业务提升,逐步加强在消费、医药、烟酒、化妆品等领域开拓产品附加值较高的优质客户,与对应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和合作、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注重人才教育培训与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提升、加强对政策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四)整合经营风险 当前标的企业所处行业处于竞争度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逐步集中的发展阶段,因此想要持续发展必将面临后续产能进一步扩张或对外投资的需求。未来随着项目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必将面临管理上的水准、人力资源、研发技术及市场开拓等多方面挑战。若企业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兼并收购反而将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应对措施:顺控发展可基于两家企业同属国企范畴企业文化及背景较为接近的基础优势,加速推进被收购公司与自身企业的业务和管理的深层次地融合:人员方面,做好董事会变更、优化部分高管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做好核心技术团队、销售团队的管理和激励,进一步激发管理效能;财务方面,加强全面财务管控,依据业务发展需求给予相关支持,释放企业资金空间;技术方面,鼓励新型绿色包装印刷技术的研发,合理调配资源进行研发投入和设备更新,及时针对重要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产品研发、生产;市场方面,加强大客户、新领域市场开拓,加强区域优质业务拓展整合;同时合理优化风险把控措施,以此来实现既保证标的企业被收购以后仍具备相对来说比较强的、独立的市场竞争力,又能确保标的企业与顺控发展的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紧密融合,实现各项资源和信息在两家企业间的高效流转。

  六、备查文件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4湘 A0070号); 2、《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协议》;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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